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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毕节这些学校的孩子,真优秀!有你家娃儿吗?

平安毕节 2023-12-25

近日,最高检第九检察厅、最高检新闻办公室、检察日报社联合主办的第二届“未成年人法治手绘画廊”征集活动正如火如荼,如何“以法之名保护少年的你”?咱毕节的孩子们有“画”要说。一起来围观孩子们的部分参赛作品吧!




1.《童心向法》

我和我的小伙伴,在党的关怀、宪法的保护下,像向日葵一样健康成长。

罗杨洋,8岁,毕节市实验学校





2.《让光点亮未来》

我的妈妈是一名检察官,在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,也和其他勇敢、温情的检察官一起,呵护我、呵护我们未成年人成长,用法律的光一起点亮我们的未来。

李依舆,8岁,毕节市实验学校





3.《向家暴说不》

反对家庭暴力,促进社会和谐。如果遭遇家庭暴力,一定要勇敢说“不”,积极寻求帮助。

陈家艺,12岁,毕节市实验学校





4.《拒绝校园暴力》

勇于拒绝校园暴力,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,要互谦互让,积极与老师和家长沟通,通过正当途径解决,不对同学动武、动粗。在受到校园暴力侵害时,不以暴制暴,学会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。

岳朝梓烨,12岁,毕节市实验学校





5.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

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,让孩子成为学法守法,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新时代少年!

岳朝梓阳,9岁,毕节市实验学校





6.《学习宪法人人有责》

反对校园暴力,禁止中小学生吸烟,拒绝酒驾。

邓钰彤,11岁,黔西市第二小学





7.《我们与法同成长》

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下,孩子们认真学习,度过开心的每一天,做诚实守信的好学生。

孙路琪,17岁,黔西市第一中学





8.《法律》

我希望我们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,这样我们的社会将更加美好,祖国将更加强大。

曾群祥,12岁,金沙县第三小学





9.《我心中的法》

法律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,我们每个人都受到法律的保护。法律保障我们安全和谐的环境,我们在法律保护下健康快乐地成长。

何珊珊,11岁,金沙县第三小学





10.《司法——未成年人的保护伞》

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把“保护伞”,我们才能健康成长。

陈可馨,8岁,金沙县第四小学





11.《拒绝校园欺凌》

拒绝校园欺凌,守护心里暖阳。

罗大友,7岁,金沙县沙土镇中心学校





12.《拒绝校园欺凌》

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的为校园欺凌而自杀身亡,所以我们要拒绝校园欺凌,大家和平共处,共建美好。

施佳,12岁,赫章县第五小学





13.《拒绝欺凌》

可怕的不是施暴者,而是视而不见的旁观者,他们把暴力形容成开玩笑,他们无理取闹的吞噬着别人的灵魂。

熊朴月,12岁,赫章县第五小学


保护少年的你

孩子们有“画”要说

请为小朋友们的作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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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 毕节检察
编辑 | 张诚
编审 | 周璐 周怡庆
监制 | 廖碧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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